心理治療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0月14日 (日) 15:58 由 Casehsu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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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療(psychotherapy)是透過人和人之間的互動過程來矯正某些心理上或情緒上不舒服感受的治療過程。它是由受過訓練的人員介入,利用心理學的原理來改善當事人的問題。 被治療的對象可能有在原有的能力上受到限制,必須透過治療者,以外力介入的方式加以協助。特徵應有:

  • 人與人的互動:透過對談、肢體語言或是治療者和患者間的互動來達到治療功效和影響。
  • 矯正不舒服的情緒:分析探索患者的心理層面,找到導致不愉快經驗的關鍵點,並給予"矯正性情緒經驗",使患者突破心理障礙。
  • 一段過程:心理治療需要時間來展現其療效,是一段漫長的過程,而非一蹴可幾,需要患者和治療者長時間的配合。

(http://www.psychpark.org/)

5 哇!你看了這麼多的書!不過有些文獻部份前後無法對應,年代也不對喔!
你要是看的是英譯中的書,在文獻引用時應是用譯著名,而非著者名。

第一節 不同學派的心理治療取向

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法(Psychoanalytically Oriented Psychotherapy)

此治療法之目的是以一個較短期,希望更聚焦於精神分析的形式來處理問題,直接將焦點放在患者所面對到的特殊問題。使用此種治療法時,患者本身的智力和溝通能力就相當重要,能否以相同語言和治療師溝通,對療效有相當大的影響(Cave,1999/2002)。而因為精神分析是探討思考的無意識內涵,所以我們可以說它是治療的一種形式。不過佛洛伊德並不引用這個治療的看法;精神分析學會傾向區隔以養成主體接受精神分析作法為主要目標的[教導式(didactique)]精神分析這概念,這種在學會外廣為流傳的層面將可能使得治療的真正治療層面被淹蓋,因為所謂心智運作模式的改變都被等同於過於實用與同俗的治療目的。

行為治療法(Behavior Therapy)

行為治療法是由實驗心理學發展出來的,其療法有一定的科學原理和步驟,並客觀的加以評量。早期Skinner提出的行為治療認為人是被環境所決定,沒有辦法擺脫環境控制,所以治療目標在於以制約方式移除不適應行為(Cave,1999/2002)。強調改變外在行為後,才能改變內心情緒,例如用電擊和催吐來使患者厭惡並戒除一些行為。行為治療師幫助生存者再心理上展開一段回到[安全地方]的旅程。此時,治療師會要求個案對創傷事件的正向與負向敘述,以便作主觀困擾程度和認知效度的評分。行為治療的典型場景是在個別治療的環境中進行,個案主動參予治療的程序,提供創傷事件的詳細資訊給行為治療師,以便做後續的漸進式或持續式的相關治療之用。

人本治療法(Humanistic Therapy)

人本治療法和行為治療法再以往常被視為是兩個極端的治療方法。人本治療法認為人可以自由的做決定,最大限度的發揮自己的潛能以趨向自我自我實現,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和適當過程調整自己的行為及情緒(陳仲庚,民79)。在具有治療關係的環境裡,鼓勵個人的成長並提供發展。人本治療與心理動力治療法一樣著重於當事人的[自我洞察],但除了這點相同外,兩者的差異則相當大。人本治療師將尋求協助的病患稱為[當事人],治療的模型是建立在將每個視為具有情感及想法的個體,心理治療師不會位當事人闡述他們的行為,而是幫助當事人獲得深度的自我洞察。所有的人本治療其治療重心都是集中在當事人身上。但某些無法接受人本治療法的治療師更偏好行為取向的治療方式。

認知治療法(Cognitive Therapy)

認知治療法是一種認為認知歷程會影響個人行為和情緒,所以透過教育和指導,幫助患者改變認知歷程或修正信念,來進一步達到以更實際的想法與行動來修正行為及情緒。普遍目標是以理性的思考過程來影響行為和改變的可能性,緩和症狀解決問題,幫助患者發展因應策略,改變基本的基模(Cave,1999/2002)。在認知療法中,藉由改變個人思想進而改變其行為,此理論認為,如果人們能以不同的觀點來看待自己及自身經歷,就會產生不同的感受及行為。

情境暴露法(Exposure Therapy)

將患者暴露在能引起其強烈反應的事件相關之人、事、物、環境或情緒之下,再一次的讓患者在沒有傷害性的情況下重新面對該情境,幫助患者面對壓力和恐懼,循序漸進的降低焦慮和避免其逃避。通常,個案會積極從事一些功能性行為,來逃避某些制約刺激,或是逃避引發會引發制約反應的制約刺激。

遊戲治療法(Play Therapy)

遊戲治療法通常較適合用於兒童。一般來說,兒童的語言能力通常無法有效的表達,例如A.Freud認為兒童不適合用心理分析,就是因為兒童還沒有將語言當作治療成功媒介的準備能力(梁培勇,2006)。所以透過遊戲的方式,可以讓治療者進一步瞭解在兒童身上的經驗和恐懼。

心理分析治療法

心理分機治療法的兩大目標是使淺意識能意識化,重新塑造個人性格結構以及增強自我,使行為能以現時為基礎,並且對本能性需慾不會付出太多。治療方法之運用集中在打開心靈之門,以便使淺意識在治療中顯現,治療過程集中在使兒童時期的經驗重現。分析治療法是以追求頓悟為目標,而不在求得一種明智的瞭解。(黃德祥,民74。30頁)


第二節 心理治療的目標

心理治療的目標依照個案狀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層次和角度。是一種幫助患者增進對自我的了解和正向改變的服務(林家興、王麗文,民89)。達到的目的包括:對己身行為有所覺察和了解、找出問題所在、減輕症狀、重新肯定自我價值、改變部分人格特質、接收新知、學習新的處理技巧等等。治療師會幫助當事人,使他們能接受並處理生活中的某些考驗:對待這些尋求心理治療的當事人,我們應該適時的稱讚,因為他們不但試著去正視自己的問題,也不畏艱難試著去克服它。


第三節 心理治療的歷程

個案求助

分為自行求助和他人轉介兩種。自行求助個案的求助動機比他人轉介的個案來的高,並且求助動機也會影響治療歷程,因為他們通常樂於合作,晤談工作起來會比較順利、事半功倍。(林家興、王麗文,民98)

初次晤談

其主要目的為建立良好的治療關係和收集個案的資料,以及初步了解個案問題與診斷。次數通長可在一至兩次或是一至三個小時的時間內完成。個案經過初次晤談後再分配給治療師進行心理治療,或給精神科醫師進行藥物治療。(林家興、王麗文,民98)

建立並維持治療的基本架構

經初次晤談後如果個案需接受心理治療,就比需和個案說明並解釋為何認為個案需繼續接受治療,得到個案理解與同意後,治療師需安排治療的時間。剛開始個案對治療方式與歷程並不熟悉,所以治療師要教育個案,告訴個案如何參與治療,以便能從治療中得到最大的幫助。(林家興、王麗文,民98)

醫療與社區資源的諮詢與轉介

許多個案的問題是非常複雜,除了心理與情緒的困擾,可能還包括健康問題、財務問題、就學問題、家庭問題、法律問題、或者宗教問題等。所以治療師需要知道如何諮詢有關社區資源來幫助個案取得所需要的協助。(林家興、王麗文,民98)

內容取向與過程取向

內容取向的治療,是指在晤談時把焦點放在個案談話內容,包括個案的困擾、家庭背景、人際關係,以及個案如何處理自己的問題等。過程取向則是在晤談時把焦點放在個案與治療師之間的人際互動。包括個案對治療師的想法和感覺、個案和治療師的信任關係,以及兩人之間是否存在一些溝通困難等。(林家興、王麗文,民98。41頁)

領悟與焦點的改變

鼓勵各案透過治療關係表達自己的問題以其讓其去體悟新的想法、感覺和行為。不同理論取向的治療師,所住眾的焦點也會不同,但其目的是依樣的,就是協助個案消除症狀、改善問題,提升功能與行為的改變。(林家興、王麗文,民98)

結案

治療歷程最後階段是結案,結案發生在下列三種情況:1.諮商目標完成 2.繼續治療對個案已無用處 3.應個案要求。在結案時建議治療師要做到:1.和個案一起回顧過去和計畫未來 2.把治療的進步歸功於個案的努力,最後並給予個案最大的祝福 3.告訴個案將來如有需要,歡迎他再聯絡(林家興、王麗文,民98)

第四節 心理治療的成效

一般來說,長期心理治療的療效比短期心理治療療效更顯著(林家興、王麗文,民89)。另外心理治療的成效和患者、治療師、環境有相當大的關係,其中以患者本身願意坦承及配合的程度最為關鍵。心理工作人員必須針對個案本身做審慎評估,選用適合的技巧及治療方法,再加上家庭成員的瞭解合作及環境的改善,甚至是搭配藥物治療,才能有顯著效果。不同個案適用不同治療方法,所以治療師的態度和經驗就相當重要。歸類於各種治療後發現,治療是否成功,其基本因素在於:對治療師的信賴度,關懷度,真誠度,同理心,以及是否能以當事人的處境與觀念來進行恰當且合理的溝通。


第五節 心理治療上的道德議題

治療師應具備的關心、勇氣、審慎等道德觀念,會引導患者做出道德決定。因為治療師和患者之間人際互動的特殊性和微妙性,就需要受到某些倫理規範的限制,以免造成患者負面的影響(潘正德,民85)。國內外應建立更多的討論團體與論壇,共同研討專業人士的道德及倫理議題(竇赫提,2004)。比起其他專業領域,心理治療師更被要求必須遵守道德原則來對待當事人,而另一個對當事人的道德保護是[知後同意書],在當事人接受治療前,治療師必須將治療的方法內容極可能的後遺症等,明確告知當事人,並且在此實驗性治療中,治療師應儘可能的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參考文獻

1 威廉 竇赫提(民92)。心理治療的道德責任II。台北:心靈工坊
2.潘正德(民83)。諮商理論、技術與實務。台北:心理
3.林家興,王麗文(民89)。心理治療實務。台北:心理
4.Susan Cave(民91)。心理學中的治療方法(王韻齡譯)。台北:五南
5.陳仲庚(民79)。心理治療與諮商。台北:五南
6.梁培勇(民95)。遊戲治療/理論與實務(第二版)。台北:心理
7.Rian E. McMullin(民92)。黎士鳴譯。台北:心理
8.威廉 葛拉賽(民90)。是你決定了憂鬱(余鴻謙譯)。台北:高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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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鄭昭明{民95}。普通心理學{陳億貞譯}。台北:雙葉
11.Victoria M. Follette,Josef I. Ruzek,Francis R. Abueg {民93}。創傷的認知行為治療。台北:心理
12.邱連黃{民90}。認知行為改變/培養學生自制與自勵能力。台北:文景
13.皮耶-馬麗居禮 {民95}。精神分析的新版圖。台北:五南
14.黃德祥編譯{民74}。諮商與心理治療的理論與實施。台北:心理